
香港证监会扩大在港发行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范围
财联社1月23日电,香港证监会今天在致产品发行人的通函(只备有英文版)中列出新监管规定,旨在扩大可售予香港公众的上市结构性基金的范围,特别是增加了个股杠杆及反向产品(Single Stock Leveraged and Inverse Products)和界定收益上市结构性基金(Defined Outcome Listed Structured Funds)两类产品。
我要评论
反馈意见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