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财联社2月4日电,商务部、海关总署4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我要评论
反馈意见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