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鼓励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
财联社3月14日电,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其中提到,鼓励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用户申请服务提供者提供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的,服务提供者可以在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后,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并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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