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完善锁定期规则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财联社5月16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完善锁定期规则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明确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锁定要求,对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设置 6 个月锁定期,构成收购的,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8 个月的锁定期要求;对被吸并方其他3股东不设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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