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15日电,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7月15日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近期,以稳定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监测发现,一些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利用社会公众对稳定币等认知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此类不法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稳定币并不是投资或投机的工具。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