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联系方式
用户反馈
网站地图
帮助
首页
电报
话题
盯盘
VIP
FM
投研
下载
全部
加红
公司
看盘
港美股
基金
提醒
2025年09月15日 11:38:07
查看原文
两部门印发《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
财联社9月15日电,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其中提到,登记代理人应当根据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开展委托人洗钱风险分类管理。对于存在长期业务关系或者发生多笔交易等情形的委托人,登记代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委托人的风险状况、交易情况和身份信息变化,及时更新、补充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身份信息或者其他资料,开展持续的尽职调查,以确认相关业务和交易符合对客户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的认识。
收藏
阅85.48W
我要评论
反馈意见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银行业动态
3.27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