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26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工作,聚焦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逐步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流程,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应用。科学评估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价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评估机构、人员配备等配套管理制度。《通知》强调,要完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抵押物清单名录,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查询。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赋予抵押资产专属“二维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支持通过物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