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16日电,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衍生品经营机构在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进行对冲交易的,应当使用对冲专用账户,不得直接根据交易者指令进行对冲交易,并应当遵守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可以为衍生品经营机构的对冲交易行为提供持仓限额豁免等必要的便利,并对对冲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证券期货交易场所根据监测需要,可以要求衍生品经营机构提供与对冲交易相关的衍生品合约的交易对手方、交易合约、交易明细、交易目的、交易策略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