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联系方式
用户反馈
网站地图
帮助
首页
电报
话题
盯盘
VIP
FM
投研
下载
全部
加红
公司
看盘
港美股
基金
提醒
2026年06月03日 20:24:03
中小银行发资本债需地方推荐函?知情人士:实为知悉函
财联社6月3日电,有市场传言称,地方城商行、农商行申报资本补充债券,还须取得属地政府出具的推荐函,方能进入监管审批通道。对此,知情人士表示,该传言是市场误读,没有让地方政府兜底的意思,只是地方作为股东应该知晓发行资本债的情况,也应该知悉资本债有触发减记的情形。要求属地地方政府出具的不是“推荐函”,而是“知悉函”,只是一个正常的信息沟通环节。 (21财经)
阅13.23W
关联话题
银行业动态
3.46W 人关注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用户反馈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
举报邮箱:editor@cls.cn
财联社
©2018-2026
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4040942号-9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
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