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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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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回收指对已使用过的电池进行收集,防止其进入生态系统,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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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15
【工信部:用好“存量”政策、储备“增量”政策 坚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财联社5月28日电,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5月28日主持召开专班第二次会议,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落实的关键一年,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强化工作协同,围绕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强化工作联动,用好“存量”政策,储备“增量”政策,坚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要加强监管执法,深入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使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履行信息溯源责任、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行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秩序。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做好法规政策宣贯实施,多渠道开展法规、政策、标准宣贯解读,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激发产业发展动能,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各方深化合作,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探索建立新型商业模式,筑牢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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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4:52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调研及座谈】财联社5月14日电,据工信部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2026年5月12—13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调研,与相关行业重点企业、专家等进行座谈,听取有关意见建议。赛迪研究院、中国资源循环集团、广东省工信厅等单位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先后赴广汽集团优美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调研了解汽车企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有关情况,以及电池生产企业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有关情况等。座谈期间,中国资源循环集团介绍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课题研究成果,宁德时代、比亚迪、长安汽车、中汽新能、广汽优湃、邦普循环、格林美、华友钴业、金川集团等企业,以及赛迪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汽数据等研究机构代表,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等进行交流研讨,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

下一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方沟通协调,坚持系统谋划、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新型回收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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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6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执法专项行动】财联社4月27日电,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今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五大领域监管与执法任务: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聚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上传、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等环节,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拒不报送或报送虚假溯源信息、违规交售等行为。二是生态环境领域,聚焦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等活动,依法依规查处未批先建、违法排污以及违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领域,聚焦废旧动力电池运输、规范移交等活动,加强对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依法依规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废旧动力电池、机动车维修企业违规交售废旧动力电池等行为。四是商务领域,聚焦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规范移交等活动,依法依规查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违规交售、拒不报送或报送虚假溯源信息等行为。五是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涉及使用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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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0
【工信部:应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财联社1月21日电,工信部修订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指出,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特种作业车底盘企业应满足相适应的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特种作业车底盘产品安全保障机制要求,主要包括:

应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所销售的每一辆新能源汽车(含底盘)建立相应的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应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直至汽车停止使用或报废。监测数据应至少包括车辆运行安全、故障、充电等方面情况,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能为车辆改进提供数据支持。监测数据保存期应不低于产品全生命周期。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与地方和
国家的新能源汽车相关监测平台对接。应建立隐患车辆排查机制,及时跟踪和确认长时间离线车辆的安全状态,妥善处理大面积聚集停放、频繁报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及结果上报制度等;应及时、准确接收用户报警信息,并进行记录和妥善处理,积极降低事故损失。

应设置独立的动力电池存储区域,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应编写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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