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8日 17:01:06
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一审获刑12年
财联社1月28日电,据央视新闻,2026年1月2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效廉受贿案,对被告人张效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张效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效廉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十三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68万余元。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效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效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效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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